一、今年(2008年)武汉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三、武汉市全国道德模范:
吴天祥、黄来女。
四、武汉城市精神:
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崇尚文明、兼收并蓄。
五、武汉市民三项承诺:
不乱吐乱丢、不乱穿马路、不说脏话粗话。
六、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