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城市公交车包车出城运营的紧急通知
各公交企业:
目前适值学校和社会单位旅游出行高峰期,近日旅游包车事故频发,给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维护公交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就我市城市公交车包车营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城市公交车包车出游的范围
凡我市城市公交车承接社会包车活动的,一律在我市城区公交线网服务范围内运营,不得跨省、市异地营运。
二、 严格执行安全服务规定
城市公交车承接包车任务时,必须做到:一是严格审批。由各公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定责任书和包车服务合同,购买安全责任保险。二是确保用于包车的公交车车况良好。三是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公交驾驶经验,无重大责任事故。四是必须随车配备安全管理员。五是按照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三、 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各公交企业应加强公交车包车运营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忽视安全,管理不善造成责任事故的,除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ОО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