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港航海事处:
现将《武汉市水上交通“百校千村”、救生衣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武汉市水上交通“百校千村”、
救生衣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关于“隐患整改年”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船舶驾乘人员穿戴救生衣在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巩固水上交通安全良好态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百校千村”水上安全宣传行动和船舶救生衣行动为载体,以乡县政府为管理主体,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全市辖区范围内的涉渡镇村、中小学校、客渡船舶、旅游船舶、船员和乘客为行动对象,通过广泛深入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更大程度的救生设施配备穿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全体公民的水路交通法制观念,使水上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确保实现三个100%,即:客渡船、旅游船必须按乘客定额100%标准配足救生衣;船员驾驶和旅客乘坐快艇、高速客船100%穿戴救生衣;涉渡乡村、中小学校、客渡船船员的受教育面达100%。
二、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朱学军副局长任组长,陈耀辉同志为副组长,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局航政科(联系电话:83801316 传真电话:83801633)。
此次“百校千村”水上安全宣传行动和船舶救生衣行动从现在起至2008年11月底,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4月1日-4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工作重点:
1、各区处要组织海事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百校千村”水上安全宣传行动和船舶救生衣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两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4月1日前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
2、4月2日配合省局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日,选取重点水域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组织开展以《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宣传活动。
(二)第二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具体实施阶段。
“百校千村”水上安全宣传行动工作重点:
1、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
(1)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将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学的内容,从小培养自觉遵守水路交通法规的良好行为习惯。
(2)组织海事宣传队深入到中小学校讲水上交通安全课。
(3)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将省局组织编印的交通宣传小画册、小教材,免费发放到相关中小学校。
(4)选择重点地区配合学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加强对学校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指导。
(5)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
2、扎实有效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进农村活动
(1)在全市有船、涉渡乡镇、村组设置宣传标语、挂图,在码头、村头张贴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2)有组织地到有关村镇巡回播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光盘,组织安全宣传队,利用群众赶集、庙会和重大节日活动,集中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为群众提供水路交通安全法律咨询。
(3)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处要组织宣传海事人员下乡进村,以播放《小河沟、大灾难》、《血泪反思》、《生命无价》等VCD光盘和宣传展板的形式,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4)定期向乡镇政府、村委会通报本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介绍本地区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及存在的水上安全隐患情况和特点,提醒广大村民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船舶救生衣行动工作重点:
1、救生衣是最简便的救生工具,客船、客渡船、旅游船应按船舶定额人数的100%配备,救生圈应严格按规范要求配备。救生衣的存放位置应便于取用,不得存放在潮湿、有油垢或温度过高的地方且不应加锁,同时救生衣存放的箱柜应有醒目的标志,具体位置由船检部门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船员及乘客不要随意将救生衣做枕头或坐垫实用,以免受压后浮力减少。
2、各区处协同有船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所有客渡船、旅游船救生衣配备情况、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隐患,依法严肃处理救生衣不足的问题。组织专人在码头、渡口现场向乘船群众演示如何取用救生衣、穿戴救生衣的快捷方式。
3、各区处要加强提高船员安全意识的工作,组织相关船员进行学习以保证其在工作期间自觉穿好救生衣,并由船员指导、督促乘客正确穿戴救生衣,让人民群众自觉养成上船主动穿戴救生衣的习惯。
4、各区处要和当地乡镇政府相互配合,保证救生衣行动的有序推进,严厉查处未足额配备齐救生衣的船舶,纠正乘客乘船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的行为。对未按规定配齐救生衣的船舶要责令其立即补足,以确保救生衣行动落到实处。要加强“救生衣行动”专项督查,对客船、客渡船、旅游船未按规定要求乘客穿好救生衣的,要责令立即纠正,两次以上未按规定执行的船舶,要组织船主、船长集中培训学习。对乘客未按要求穿好救生衣的,船主可拒绝开航,海事部门可强制停航。
10月28日-10月31日武汉市地方海事局将对此次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各区处将此次专项行动完成情况总结书面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总结考评阶段。
工作重点:
接受省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处“百校千村”水上安全宣传行动和船舶救生衣行动进行的检查考评,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海事系统内部和农村、中小学校、船舶单位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并组织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处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两项专项行动的开展。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两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安全宣传教育、救生衣配备穿戴作为提高广大水路交通参与者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区处要将“百校千村”水上安全宣传行动和船舶救生衣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全体海事人员观看展板、挂图和光盘,受到教育,增强开展两项专项行动的主动性;要把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每一位海事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确保两项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借助外力,全面推进。各区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府支持,要通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将两项专项行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乡镇、教育、农业、旅游、宣传等相关部门,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开设专栏,开展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四)加强沟通,定期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处在每月28日前,将本月开展安全宣传和救生衣行动的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